2)第387章 三百万的销量,这真的只是个开始_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曹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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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国企的渠道数量是最好统计的,因为对这些单位都是一批一批的限量供应,到目前为止,销量总共是62万张,全部售罄。

  六十二万张唱片,按照两毛钱的利润算,那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也是12.4万元了,这才仅仅过去十二天啊,几乎就是一天一万的赚。

  当然,真正的赚钱大头,其实是红光百货公司的小红屋便利亭,以及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

  先说小红屋便利亭。

  小红屋便利亭的销量虽然最低,目前只有十五万出头,可单纯就利润来讲,小红屋的利润反而比国企渠道更多。

  因为小红屋连锁便利亭,每销售一盘《怒放》,红光百货公司能有0.3元毛利,华夏音像公司能有一元钱毛利。

  先不算红光百货公司的收入,只算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十五万的销量,也妥妥过十五万了,就毛利润讲,确实超过了新华书店等国企销售渠道。

  但这两个渠道的利润,跟销售大头红光出版社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渠道,就是出版社的销售部。

  所以按照正常流程,其实是红光出版社跟华夏音像公司签署了销售协议,由红光出版社代销售一部分华夏音像公司出品的《怒放》磁带。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名义上是销售部,其实是一个加盟连锁性质的销售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跟李有福签署一个用工协议,名义上算是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就可以算是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

  这些个合同工呢,平时不发工资,好处是可以自己掏钱,通过红光出版社购买工人才能买的工人保险,包括养老跟医疗,以及用自己的钱,以内部价购买红光出版社职工才能享受的工人福利,比如差额粮票之类。

  但这些好处还不至于打动那些个体户,真正打动他们的,还是他们可以用远低于外界的价格,合理合法的拿到红光出版社销售的产品,并且还能合理合法的在外销售出版社认证过的产品。

  比如红光出版社自产的图书,代卖的图书等等,这些合同工性质的销售专员,都可以光明正大的摆摊贩卖。

  到时候,万一有人查他们,他们就是妥妥的国企销售员,不算个体户。

  这样的好处是啥呢?

  首先一个,是这些人批了红光出版社的皮之后,算是有组织的人,不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户,各地的牛鬼蛇神见了他们,都不能按照个体户的性质对待,而是要先跟他们的后台,也就是红光出版社来交涉。

  红光出版社是京城国企单位,而且是还算文化单位,背后站着冶金部跟文化部,这不是一般地方单位能惹得起的,所以对这些红光出版社的“外派销售专员”,那些牛鬼蛇神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敬而远之不打扰,等于少了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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