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73章 你刚才说什么?邓丽军小姐?_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曹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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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一个事务所限制住,就算非要签约,也不想签长约。

  毕竟曹志强的作品一旦再日本发售,爆火是肯定的,他暂时不想被佐田雅志的公司绑定。

  其实曹志强更想做的,是跟佐田雅志合作,一起开一个合资性质的事务所,曹志强本人也当老板之一。

  这样的话,曹志强以后只需要提供作品,具体运营都交给佐田雅志做,收益大家一起分享,级别也依旧是平等的伙伴关系,这样才更好一点。

  相反,如果真的成了佐田雅志的长期签约艺人,就算平时关系再好,也改变不了老板跟打工人的区别。

  但最重要的是,当老板,赚的钱才能最多,才能获取最大利润,并且未来能在日本有更多话语权。

  只是这些事情,暂时就不能跟佐田雅志说了。

  还是等工作签证办下来,再跟他商量也不迟。

  总之,四六分成,三个月一签约,这两个条件一谈妥,其他就都是小问题了。

  接下来,曹志强跟佐田雅志正式签了工作合约。

  合约一签,佐田雅志就急不可耐的一边让自己的妹妹帮忙去跑曹志强的工作签证,一边带曹志强去附近租房子。

  租房子的事情,是曹志强提出来的,他说他喜欢清净,喜欢一个人住,这样才能更好的创作。

  再加上他长期住佐田雅志这里也不合适,一来太挤,二来也会影响彼此的生活。

  佐田雅志也很赞同这点,于是就决定在附近替曹志强租一个一户建,专门给曹志强以及他带来的两个。

  八十年代初期的日本,还没到经济泡沫的巅峰,哪怕是东京,租房也还没那么紧张,所以想多租一个一户建,也并不费劲。

  最终呢,佐田雅志在自己家附近大概三百米左右的地方,租下了一栋一户建,拎包即住的那种。

  这栋房子看起来比佐田雅志住的房子旧了点,不过也还好,加上一共两层楼,88平米,三室一厅,反正三个人住的话,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最关键的是,这房子距离佐田雅志家很近,走几步路就到了,既方便了彼此的联络,又有一定的距离,彼此都会感到很舒服。

  房子办好了,接下来嘛,就是正经的工作了。

  简单来说,就是佐田雅志给曹志强租好房子的第二天,就带着曹志强亲自去了JVC唱片在东京的录音室,正式开始进行录音,准备替曹志强出第一张单曲唱片。

  其实JVC唱片,目前来说只是个业内俗称,真正的名称叫“Victor音楽产业株式会社”,也叫V社。

  只不过因为目前这家唱片公司呢,是JVC公司,也就是胜利公司分出来的子公司,所以业内一般俗称JVC唱片。

  到了后来,也就是一九八四年,为了方便运营,更是干脆直接进行了一番整合,重新搞出一个“日本JVC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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