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33章 艰难的判定,法律规定可以判定,可是能判吗?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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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方和被告方有没有异议?”

  法槌敲响,彭光亮对于余言提出来的证据进行了不予采纳。

  对于这一情况,余言没有再继续发言,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毕竟.…如果有异议,那么就需要对于该证据进行鉴定完证据再重新庭审。对于他们一方更加的不利。

  对于审判长要求继续庭审,苏白也没有任何异议。

  这场官司主要目的还是行政庭审。

  证据需要经过物证局的勘察和检验,才能够确定是否是真假。

  再说回来.…这场庭审,也不能以证据伪造对于相关人员进行判处。

  不过.…

  有了这个证据,后续的事情好解决多了。

  呼.…

  苏白深吸口气,等待着庭审的继续进行。

  在得到双方都没有异议后,紧接着,彭光亮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关于原告方控告伱方懈怠不作为。”

  “你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需要陈述的观点?”

  余言看着一旁工商管理的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根据他的了解,以及现实中的对应情况。

  如果控告不作为,的确是有不作为的情况。

  可是作为行政部门。

  这场官司又是进行公开审理。

  他能直接承认吗?

  肯定不能!

  再有就是,他肯定需要从某一方面来证实自己一方没有不作为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委托部门已经向余言强调了,不能败诉。

  以及不能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审判长的提问,余言继续陈述:

  “对于原告方的诉讼申请和其控告以及反驳。”

  “我方均不认同。”

  “刚才我方提交的证据被原告方质疑,庭审不予采纳,暂时不论。”

  “可是在整个过程当中,我方作为管理部门,还是有着其他行动的。”

  “例如说:通知大发超市进行相关性的整改。”

  “这是不是我方做出来的行为?”

  “如果我方不作为,那么我方做的这种行为称作什么?”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原告方控告的事实并不成立!”

  啧啧.…

  硬辩是吧?

  从这场庭审来看,被告方无论怎么陈述,都非常的无力。

  最多只能够减轻一部分的不良影响。

  但实际上摆脱不了不作为的情况。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刚才苏白陈述的已经很清楚了。

  作不作为的条件并不是被告方所阐述的,行动了就是作为了。

  而是要从投诉人的角度进行出发,来确定投诉的结果有没有进行落实。

  或者是通过调查发现,投诉是否真实,以及有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相关的答复。

  说白了——

  大致意思就是,如果投诉的内容不符合真实情况。

  作为相关的行政部门,完全可以不进行处理。

  可是如果投诉的内容是真实发生的。

  并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那么该管辖部门,就应当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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