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22章 好读书的石双成_欢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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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值回答:“我现在能想到的、最可行的方案,就是由瓦歌市官方出面,组建一个劳务派遣公司,让那些工人都成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再派遣到瓦歌矿业工作。

  这样他们的工作待遇、工作环境、工作条件,都可以通过这个劳务派遣公司与瓦歌矿业谈判,就等于将他们全部重新组织起来了。”

  他这个方案,其实就等于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取代了原先所有的黑帮,然后统一向瓦歌矿业派遣员工,还可以就福利待遇等事务和瓦歌矿业统一谈判。

  这个主意听上去似乎挺不错的,不料石双成却连连摇头道:“我很讨厌这种劳务派遣制,简直就是给强势的大资本量身定制的服务套餐,怎么能压缩劳工待遇、逃避社会责任就怎么来!难道新联盟从一开始起就要搞这个吗?”

  司马值纳闷道:“劳务派遣,不是很常见吗?世界各地包括东国,都有这种制度啊!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实施,我看也没什么不好的。如今瓦歌矿业情况特殊,我们就先退一步,这么做恰好能解决问题。”

  石双成反问道:“很常见的、世界各国都在做的,就一定是合理的吗?用这种方式为瓦歌矿业贴心服务,就符合你们新联盟的宗旨吗?

  刚才吃饭的时候,几位老前辈说了什么?我们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原则是从一开始起就要坚守的?”

  接下来的讨论,几乎都成了石双成一个人的观点输出,而华真行等人都尽量没插话。石双成对这个问题似乎有不少了解,也更有看法。会议室里有黑板,她还站起身在黑板上边写边说。

  劳务派遣制确实很常见,形式也有很多种,非专业人士几乎无法彻底说明白。但不论搞出什么花样,石双成所厌恶的那种劳务派遣制,其内核都是一致的,就是以名义上的劳务关系取代实质上的劳动关系。

  比如某个人为A公司工作、在A公司上班,但从劳动关系上来讲他却不是A公司的员工,而是以B公司的名义派到A公司来的。

  这个人是跟B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或雇佣约定,然后B公司与A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协议,组织一批劳动力到A公司工作或者为A公司提供服务。

  该人的薪水,可以由A公司直接支付,A公司同时支付一笔服务费给B公司;也可以由B公司代领,抽取一笔服务费后再发给该人。

  现代法学界人士,将雇佣关系划分为很多种形式,并非所有的派遣工作都是劳务派遣。石双成所反感的劳务派遣制度,只有一条衡量标准,是否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取代了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

  具体的原则:该人就是为该公司工作,从事的就是该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内的劳动岗位,而这个劳动岗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征。

  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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