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列传103_宋史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复其官。有文集五十卷。

  武仲字常父。幼力学,举进士,中甲科。调谷城主簿,选教授齐州,为国子直讲。丧二亲,毁瘠特甚,右肱为不举。元祐初,历秘书省正字、校书,集贤校理,著作郎,国子司业。尝论科举之弊,诋王氏学,请复诗赋取士。又欲罢大义,而益以诸经策,御试仍用三题。进起居郎兼侍讲迩英殿,除起居舍人,数月,拜中书舍人,直学士院。

  初,罢侍从转对,专责以论思。武仲言:“苟不持之以法,则言与不言,将各从其意。愿轮二人次对。”时议祠北郊,久不决。武仲建用纯阴之月亲祠,如神州地祗。擢给事中,迁礼部侍郎,以宝文阁待制知洪州。请:“从臣为州者,杖以下公坐止劾官属,俟狱成,听大理约法,庶几刑不逮贵近,又全朝廷体貌之意。”遂著为令。

  徙宣州,坐元祐党夺职,居池州。卒,年五十七。元符末,追复之。所著《诗书论语说》、《金华讲义》、《内外制》、《杂文》共百余卷。

  平仲字义甫。登进士第,又应制科。用吕公著荐,为秘书丞、集贤校理。文仲卒,归葬南康。诏以平仲为江东转运判官护葬事,提点江浙铸钱、京西刑狱。绍圣中,言者诋其元祐时附会当路,讥毁先烈,削校理,知衡州。提举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陷失官米之直六十万,置狱潭州。平仲疏言:“米贮仓五年半,陈不堪食,若非乘民阙食,随宜泄之,将成弃物矣。倘以为非,臣不敢逃罪。”乃徙韶州。又坐前上书之故,责惠州别驾,安置英州。徽宗立,复朝散大夫,召为户部、金部郎中,出提举永兴路刑狱,帅鄜延、环庆。党论再起,罢,主管衮州景灵官,卒。平仲长史学,工文词,著《续世说》、《绎解稗》、《诗戏》诸书传于世。

  李周,字纯之,冯翊人。登进士第,调长安尉。岁饥,官为粥以食饿者,民坌集不可禁,县以属周,周设梐枑,间老少男女,无一乱者。都巡检赵瑜诘盗南山,诸尉皆属焉,瑜悍急,多行无礼,独于周不敢肆。

  转洪洞令。民有世绝而官录其产者,其族晚得遗券,周取以还之。郡吏咎周,周曰:“利民,所以利国也。”县之南有涧,支流湓入,岁赋菑楗,调徒遏之。周始筑新堤,民不告病。改知云安县,蠲盐井之征且百万。通判施州。州介群獠,不习服牛之利,为辟田数千亩,选谪戍知田者,市牛使耕,军食赖以足。

  司马光将荐为御史,欲使来见,周曰:“司马公之贤,吾固愿见,但闻荐而往,所谓‘呈身御史’也。”卒不往。神宗诏近臣举士,孙固以周闻。神宗召对,谓曰:“知卿不游权门,识今执政乎?”对曰:“不识也。”“识司马光乎?”曰:“不识也。”访

  请收藏:https://m.4bqg.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