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列传90_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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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狱、利路转运使。文州岁市羌马,羌转买蜀货,猾驵上下物价,肆为奸渔。寀议置折博务,平货直以易马,宿弊顿绝。

  入判大理寺,为湖北、淮南、成都路转运使,擢侍御史知杂事,判刑部。使契丹,还及半道,闻英宗晏驾,契丹置宴仍用乐,寀谓送者曰:“两朝兄第国家,君臣之义,吾与君等一也。此而可忍,孰不可忍。”遂为之彻乐。

  进度支副使,以集贤殿修撰知凤翔。还,纠察在京刑狱,又出知潭州、广州,累转给事中,知河南府,无留讼。入知审刑院,卒。寀长于刑名,故屡为法官,数以谳议受诏奖焉。

  马从先,字子野,祥符人。少尽力于学。父当任子,推以与其弟。由进士累官太常少卿、知宿州。宿在淮、汴间,素难治,从先以囊博者、重坐者厚赏以求盗。禁屠牛、铸钱,严甚。大水,发廪振流亡,全活数十万。代还,知寿州,以老辞,英宗谕遣之曰:“闻卿治行籍甚,寿尤重于宿,姑为朕往。”既至,治如曩时。由太子宾客转工部侍郎致仕。从先性整严,虽盛夏不袒跣。晚学佛,预言其终时,年七十六而卒。

  论曰:长卿性务廉洁,以能臣称,中师用法刻深,以治辨称,虽均为材吏,而优劣自见。拯及仲甫俱能为国兴利除害。构始开西南边,诜遂拓泸夷被进用,虽有他善。而不能逭清议。至于沆决河议,绥远民,折邻使,历有可称述者,其最优欤。

  沈遘,字文通,钱塘人,以荫为郊社斋郎。举进士,廷唱第一,大臣谓已官者不得先多士,乃以遘为第二。通判江宁府,归,奏《本治论》。仁宗曰:“近献文者率以诗赋,岂若此十篇之书为可用也。”除集贤校理。顷之,修起居注,遂知制诰。以父扶坐事免,求知越州,徙杭州。

  为人疏隽博达,明于吏治,令行禁止。民或贫不能葬,给以公钱,嫁孤女数百人,倡优养良家子者,夺归其父母。善遇僚寀,皆甘乐倾尽为之耳目,刺闾巷长短,纤悉必知,事来立断。禁捕西湖鱼鳖,故人居湖上,蟹夜入其篱间,适有客会宿,相与食之,旦诣府,遘迎语曰:“昨夜食蟹美乎?”客笑而谢之。小民有犯法,情稍不善者,不问法轻重,辄刺为兵,奸猾屏息。提点刑狱鞫真卿将按其状,遘为稍弛,而刺者复为民。

  嘉祐遗诏至,为次于外,不饮酒食肉者二十七日。召知开封府,迁龙图阁直学士,治如在杭州。蚤作视事,逮午而毕,出与亲旧还往,从容燕笑,沛然有余暇,士大夫交称其能。拜翰林学士、判流内铨。丁母忧,英宗闵其去,赉黄金百两,仍命扶丧归苏州。既葬,庐墓下,服未竟而卒,年四十,世咨惜之。弟辽,从弟括。

  辽字睿达,幼挺拔不群,长而好学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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