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七章 公瑾 一_人生得意须尽欢——云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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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名,主要用于自称;字,主要用于他称。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

  男子一般“冠而加字”,即二十岁弱冠之时(也有人在十几岁时),由自己敬重的长辈,或亲密的友人赠予表字,当然也有自己为自己取字的。对于女子,则是“许嫁笄而字”,到了可以出嫁的及笄之时(十五岁)加“字”。

  老实说,以我与周瑜目前的交情而言,这个请求确实有些唐突,但我实在不想叫他“润珐(发)”,每次都要憋住不笑,已经到了我忍耐的极限。

  但对于我的冒昧,周瑜不以为忤,反以为荣,激动地握住我双手,喜悦道,“我果然没有看错,知我者,尽欢也。为‘怀瑾瑜而握兰桂者(比喻具有美才盛德的君子贤人)’,实乃瑜平生所愿。”停顿一下,又毅然决然道,“今日易字‘公瑾’,以酬知己,誓不负尽欢心意。”

  我一头黑线,瀑布汗。这,这孩子未免也太实诚了吧。

  忽然,耳边传来一声轻笑,声音很熟。我和周瑜一起侧脸向身后望去,顾怀瑛与叶枫两人正连袂而来,刚好行至我们近前。顾怀瑛似笑非笑,一脸的兴味戏谑,颇感有趣的样子。叶枫的表情却很奇怪,有一点点愠怒和无措,仿佛撞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我突然意识到,周瑜还紧紧握着我的双手没有放开。他脸上正洋溢着发自内心的激动和喜悦,而还在狂汗中的我,神情不免有些窘迫和尴尬,看起来应该很像是羞涩,再加上小周同学那句“誓不负尽欢心意”。这诡异的情景,好像仿佛似乎非常容易造成别人的误会。

  不过小周同学却完全不在乎他们会怎么想,自自然然地松开我的手,转身落落大方地与顾怀瑛和叶枫互相施礼寒暄。我钦佩之余,也开始觉得周瑜这种“身正不怕影子斜”,“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为人处世方式,真是颇合我的胃口。

  而世事就是如此,你越是怕人误解,别人就越是会误解你,你要是无所谓,别人反而也就不当一回事了。见我们一派坦然自若,顾怀瑛和叶枫也许心中还有所疑虑,但至少表面上已经恢复常态。在与我们略略闲聊了几句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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