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一十章 “嘲讽”技能满级_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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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你看……”

  就这阵势,没其他意思?

  林海棠很坚决的摇摇头。

  “不好意思卢经理,我们的合同只是驻唱,并没有要我们陪客人喝酒的条款。”

  这么明显的拒绝,卢经理一时有些为难。

  如果是别人得罪也就得罪了,但胡大志手下上百号兄弟,连酒吧老板都得每月交保护费。

  惹恼了这帮人,这酒吧生意就很难做下去了……

  即便是和谐社会,保护费这种现象也是无法完全杜绝的。

  特别是酒吧、KTV、夜总会这种高利润行业,其中的油水比普通的餐饮娱乐业要丰厚的多,更是群狼环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灰色地带!

  只不过,现在收取保护费的形式和手段,也与时俱进,变得更加隐秘罢了。

  通常来说,这种保护费的收取主体有几拨人。

  第一种就是黑涩会性质团伙。

  别看最嚣张,却也是水准最low的一个群体。

  第二种是合法的安保公司。

  一般都是正规注册,通过派驻保安的形式,给交保护费的店铺予以保护。

  假如某个店面有人闹事,他们就能从周围调集几十甚至上百的保安一起过来镇场子,形成地区联动。

  这种就需要在某一个片区实力够硬,威望够高,才能让片区内的店铺接受他们的“安保服务”。

  相对于第一种来说,这种就上档次一些了。

  至少人家做了“风控”和“合规”,还给手底下交五险一金,明面上你都挑不出什么毛病,别人还得夸你帮忙降低失业率,提高了社会治安。

  至于第三种呢……就是比较神秘的“带头大哥”了,懂得都懂,此处不表。

  胡大志一伙无疑就属于第一种了。

  也就是通过泼油漆砸玻璃等等“不给糖就捣蛋”的无赖手法,让酒吧老板花钱买清静的。

  这种手段,一般针对的也都是没什么实力,单独运营的个体酒吧或者KTV。

  如果是大牌酒吧,则很难被这样的混混团体拿捏。

  因为品牌大的酒吧有钱!

  你想每个月分走他50万?信不信他可以直接告你敲诈,然后马上拿100万送你进监狱?

  地心引力的老板显然没有这样的实力和魄力,自然也不敢得罪胡大志这群地头蛇。

  “嘿嘿!不妨告诉你们,别说一个经理了,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见到我老大,那也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大志哥。

  今儿你们要是不给这个面子,那恐怕你这乐队,以后也别想在这个酒吧继续唱歌了!”

  唇钉混混得意洋洋,将一个狐假虎威的小人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

  “海棠姐,我们怎么办?”

  乐队成员有些害怕的靠向她。

  林海棠皱着眉头,却是没什么慌乱的神色。

  她看向酒吧经理。

  “卢经理,这么说,我们要是不喝这杯酒,你就要解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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