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章 客商“座上宾”_第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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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时,在陪他在山山水水中闲逛时,我时不时谈了双方如何合作的问题。政府投资修路,成立独资公司这两条他坚决不让步。”游书记说。

  “我还是笑着建议克思曼先生成立合资公司,我方以泉水资源入股,占40%的股份,克思曼先生投资5亿元人民币,占60%的股份,注册资金还是5亿元,把节省下来的2亿元用于修路。”

  “克思曼先生同意吗?”

  “对于资源入股、成立合资公司他经过反复盘算、权衡,还是同意了。但最多只答应泉水资源占20%的股份,我认为太少,坚决不干,最后谈来谈去,克思曼先生同意按中国的吉祥数字%入股,作价亿元,这样,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克思曼先生占%的股份,实际出资亿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游书记说。

  “我想,只要公司正常运转起来,我们分红的收益就会源源不断,这比单纯的卖水资源强多了。再说了,要单独把水资源卖一个多亿,克思曼先生肯定不会答应。比较来比较去,我觉得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协议。”游书记说。

  “万事开头难,旗开得胜啊。”我说。

  “哪有那么容易啊,我请克斯曼先生将节余下来的亿元用于修路,克思曼先生死活不肯,坚决要政府出。无可奈何之下,我抛出了四条‘诱饵’。”游书记说。

  “哪四条‘诱饵’啊?”我问。

  “一是免费在县城工业园划出20亩地供其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在泉水处划出5亩地建开采基地;二是地方政府全面负责道路建设,保证在克思曼先生规定的时间内完工,绝不拖后腿;三是将路的冠名权交给克思曼先生,用于企业形象宣传。”游书记说。

  “四是将修路当成克思曼先生在中国的公益事业,大张旗鼓地宣传,使克思曼先生及其公司给中国人民留下一个好印象,便于在中国的业务拓展。四管齐下,克思曼先生终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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